国际油价走低、原油系期货飘绿,为何汽柴油价格仍上调******
国家发改委2月3日傍晚发布消息,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月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210元和200元。
折升价,上述调幅对应92号汽油上调0.16元,95号汽油和0号柴油均上调0.17元。据大宗商品资讯机构卓创资讯测算,以油箱容量在50L的家用轿车为例,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较之前多花8元,95号汽油多花8.5元。油耗方面,以月跑2000公里,百公里油耗在8L的小型私家车为例,到下次调价窗口开启(2月17日24时)之前的时间内,消费者用油成本将增加12元左右。物流行业,以月跑10000公里,百公里油耗在38L的重型卡车为例,在下次调价窗口开启前,单辆车的燃油成本将增加301元左右。
经澎湃新闻计算,进入2023年以来,成品油调价经历“二涨一跌”。涨跌互抵后,年内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上涨255元/吨、245元/吨,对应每升92号汽油、95号汽油及0号柴油上涨0.20元左右。国内大多数地区92号汽油零售限价处于7.5-7.9元/升区间。
国际原油期货方面,截至2月2日收盘,2023年3月交货的WTI原油期货下跌0.53美元/桶(-0.69%),结算价报75.88美元/桶;2023年4月交货的布伦特原油期货下跌0.67美元/桶(-0.81%),结算价报82.17美元/桶。3日,国际油价显著下跌。自2月以来,油价震荡走低。
调价当天,在国内商品期市表现上,原油系品种飘绿。2月3日日间盘收盘,国内商品期货主力合约多数收跌。截至当天15时,燃油主力合约领跌期市,跌超3%,低硫燃料油跌超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日间盘原油期货合约低位震荡,国内原油期货主力2303合约开盘531.7元,截至日间收盘,收报531.9元,跌1.92%或10.4元;结算价为532.0元。
这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为什么会出现国际油价走低、原油系期货飘绿的同时,本轮调价窗口汽柴油价格却上调?其实,这是由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决定的。
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情况,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每次价格如何调整主要看调价前10个工作日国际油价平均值与再之前10个工作日平均值的比较情况,不是简单由调价前几天国际油价变动决定。从这轮计价周期的原油变化率看,国际原油价格呈现先扬后抑趋势,但整体价格走高。
金联创能源分析师王延婷表示,中国优化疫情防控政策后,出入境管控进一步放松,市场对中国能源需求预期乐观。另外,EIA将2023年全球原油需求增速预期上调5万桶/日至105万桶/日,再考虑到对俄罗斯石油制裁加码,对燃料供应减少的担忧增加。能源需求前景有所改善与供应减少担忧共同提振油价持续反弹。后期虽然因炼油需求疲软和出口低迷,美国原油库存增加,以及在欧洲央行与英国央行货币政策公布前,市场心态趋于谨慎,对原油价格形成打压,但原油整体均价依然上涨明显。
从历史调价数据看,成品油调价与国际油价走势并非“跟涨不跟跌”。此前也多次出现过调价日之前国际油价大幅上涨,但当期国内成品油价格却下调的情况。例如,2021年12月17日是调价日,之前2个工作日国际油价连续上涨,但当期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30元、125元。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2021年7月26日、3月31日,2020年9月18日等调价日均出现过类似情况。
隆众资讯原油分析师李彦认为,以当前的国际原油价格水平计算,下一轮成品油调价开局将呈现下跌的趋势。目前来看,欧美经济衰退忧虑仍在延续,俄罗斯实际供应没有出现显著下滑,预计下一轮成品油调价下调的概率较大。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王雪琴称,美联储加息放缓符合市场预期,但全球央行紧缩货币政策不变,依然对国际油价形成利空压制。另一方面,欧佩克+维持现有产量政策不变,在一定程度上对油市底部支撑明显。短期国际油价单边推涨的压力依然较大,油价有望延续波动行情。新一轮调价以下调预期开场。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